抄表及收费服务

2023-05-12来源:梧州粤海江河水务有限公司

抄表日期:

1.水表口径在DN20(含DN20)以下的居民及非居民用水户,抄表周期为2个月1 次,水表口径在DN25(含DN25)以上的居民及非居民用水户,抄表周期为每月1 次。具体抄表日期见水费通知单(或水务通手机短信)。

2.用户抄表时间为每月5日至24日(特殊调整另行通知)。

水费缴费方式:

● 办理银行卡代扣水费(推荐)

● 关注微信公众号缴交水费(推荐)

● 使用支付宝自助缴交水费(推荐)

● 营业网点现金自助机交费(推荐)

● 营业网点预存水费

● 银行转账交费(仅适用于单位用户)

● 委托银行同城划拨交费(仅适用于单位用户)

为避免因欠费给您带来不便,请您在水费缴费的账户上存有足够资金。

关于水费违约金收取:

用户应在我司抄表后15天内缴纳水费。未按期缴纳水费的用户,依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<城市供水条例>办法》规定,从逾期第1日起,每逾期1日加收水费总额0.21‰的违约金(计算公式:拖欠水费×拖欠天数×0.21‰),违约金以不超过应缴水费为限。对于超过60天仍未缴纳水费的用户,我司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停止供水,待用户补交拖欠水费和违约金以及复装工时费后,方可重新供水。

关于我们/ 新闻中心/ 核心业务/ 企业文化/ 信息公开/ 联系我们/

COPYRIGHT © 2022 广东粤海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粤ICP备0607073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