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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源市供水业务社会服务承诺
序号 |
项目 |
服务承诺内容 |
1 |
用水报装(不含总表后管道设计) |
承诺处理时限: (1)不涉及外线工程,承诺处理时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; (2)涉及外线工程,承诺处理时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。(不包含行政审批及工程施工时间) |
2 |
供水水压 |
管网干线供水压力不低于0.14Mpa。 |
3 |
供水水质 |
(1)严格按照国家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 5749)、《城市供水水质标准》(CJ/T 206)对水源水、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周期性监测,并定期在供水企业官方渠道(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信小程序)发布出厂水、管网水水质监测报告,保证安全优质供水; (2)承诺处理时限:水有颜色异常、水质混浊等问题24小时内处理,其他水质问题72小时内处理。 |
4 |
管网维修 |
(1)定期巡检,维护保养和管理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,确保安全供水; (2)计划性停水提前24小时在官方渠道发布,或以通告、短信等形式告知用户; (3)停水逢居民用水高峰时,视现场情况启动应急送水等临时供水措施; (4)承诺处理时限:无特殊情况下,小修不超过24小时,大漏应立即止水,连续抢修,尽快恢复供水。 |
5 |
抄表收费 |
(1)按周期抄读水表,水表周期在官方渠道可查; (2)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,按照“谁委托、谁付费”原则,由委托方支付检定费用,但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,由供水企业承担检定费用,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,并以验表当月为期,根据实际情况最长可追溯前3个月,按水表快慢比例计算退还或追收水费; (3)承诺处理时限:接到用户反映相关抄表收费的情况,于3个工作日处理完毕并答复。 |
6 |
上门服务 |
上门服务严格遵守约定时间,特殊情况可能导致延误的,提前与用户进行积极沟通。 |
7 |
服务渠道 |
通过客服热线、官方网站/公众号、广东政务服务网、供水企业自营厅、12345热线、“市民之窗”服务终端等线上线下渠道为用户提供服务。 |
8 |
投诉与监督 |
我们虚心接受社会监督,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服务不满意,可向客户服务中心投诉或12345,我们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;如遇特殊情况,无法在服务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,我们将主动与您联系。 |
9 |
客户满意度调查 |
每年定期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,通过对每年的调查报告进行深度分析,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报告。 |
10 |
社会公益 |
(1)我们会视现场抄见水量情况,免费为用水户提供“水量异常提醒”服务; (2)供水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“供水服务进社区”活动,对特殊需求人群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; (3)适时开放自来水厂供市民参观了解,具体开放时间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。 |